品种标准
【整体外貌】体形小,友好,优雅,动作灵活。特征是像蝴蝶一样的耳。
【大小,比例和结构】身高20.3~27.9恒米。缺点——身高超过27.9厘米。不符合标准——身高超过30.5厘米。比例——身长比身高略长。体重与身高成比例。骨骼发育良好。
【头部】眼——黑色,圆,不突出,中等大小,眼神机警。眼内角与眉头在一条直线上。眼睛边缘为黑色。耳——无论是下垂的耳或直立的耳都应大,尖端较圆。耳根部在头部两侧靠后的位置。(1)直立的耳像两片张开的蝴蝶翅膀。在犬处于警戒状态时,耳与头部几乎成45·角。外耳需足够长以保持耳的直立状态。(2)下垂的耳的形态与直立耳相似,但是向下垂。缺点——耳小,过于尖锐,耳根部位置过高;一耳直立,一耳部分下垂。颅骨——头部小。颅骨中等宽度,两耳之间较圆。眉头角度分明。吻部——纤细,比头部细,向鼻部逐渐变细。鼻尖到眉头的距离约等于鼻尖到枕部距离的1/3。鼻——黑色,小,鼻粱稍圆。鼻不是黑色是严重的缺陷。嘴唇——紧闭,嘴唇薄,呈黑色。闭嘴时舌不可外露。剪状咬合。缺点——下颚或下颚突出。
【颈部,背线和躯干】颈——中等长度。背线直而水平。躯干——胸部较深,肋部伸展。腹部向上收。尾——挺.尾根位置高,在身体上形成拱形。尾部覆盖长而垂的羽状毛。尾可偏向身体一侧。缺点——尾根位置过低;尾没有在身体上形成拱形或尾过短。
【前躯】肩部向后伸展。前肢骨骼结实,必须是直的。前肢的狼爪可以去除。前脚细长似兔足,既不内翻也不外展。
【后躯】后肢细长但骨骼结实,从后面看两后肢平行。跗关节既不内翻也不外展。后肢的狼爪必须去除。后脚细长似兔足,既不内翻也不外展。
【被毛】丰富,丝样长毛,下垂,直而有弹性,背部和身体两侧的被毛平滑。胸部有装饰毛。没有下毛。头部、前肢前面和后肢从脚到飞节部的被毛短而紧密。耳部的被毛长,内侧面被毛中等长度,丝样。前肢的后面有装饰毛,至前脚跟逐渐减少。后肢的装饰毛似裙裤。尾部覆盖直而长的羽状毛。脚上的毛短,脚趾上有丛生的细毛。
【颜色】总是两种颜色或白色底色毛有其他颜色的斑块。两耳之间眼睛以上的部分覆盖白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被毛。吻部有带状白斑者优于头部为纯色的犬。面部的斑块对称较理想。身体部分有无斑块,斑块的形状、大小和分布不重要。只要鼻.眼睛边缘和嘴唇是黑色的,身体其他部位斑块的颜色不重要。
严重缺陷——两耳,两耳之间眼睛以上的部分不是白色以外的其他颜色。只要两耳似蝴蝶,耳根部有少许白毛不视作严重缺陷。纯白色的犬或全身没有白色被毛的犬不符合标准。
【步态】自由,优雅,行走速度快。不可以像涉水或行走时臀部僵硬。
【性情】快乐,机警,友好。既不胆怯也不富于进攻性。
失格条件
身高超过30.5厘米,纯白色的犬或全身没有白色被毛的犬。
1991年6月10日批准
1991年7月31日生效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