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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拴狗链遛猛犬最高可罚一千元
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作者:刘 洋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1-30 17:01:27
简介:
内容简介:拴狗链是很多养犬人都不在意的事情,但是很多城市的狗的纠纷都是因为不栓犬链造成的。针对这个现象,很多城市的养犬管理法例都会针对是否栓犬链的问题明文规定。但是依然有不栓犬链的现象,一定要下大力度惩罚才能制止这种现象吗……
 
  《重庆市城乡养犬管理暂行办法》颁布后,如何规范养犬人行为,使其做文明养犬人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。该《办法》施行后,将对市民的许多不文明养犬行为说“不”。
 
  遛猛犬:狗链不得超过一米
 
  想起前段时间被狗咬的经历,市民张先生仍心有余悸。上个月,他途经渝中区通远门附近时,一条没拴狗链的大狼狗突然蹿上来,对着他的脚就是一口。
 
  《办法》施行后,像张先生这样被不拴狗链的狗咬伤的事件有望大大减少。《办法》要求,市民今后携攻击性强的犬只出户时,必须拴狗链,狗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米,并由成年人牵领,否则最高可处以1000元的罚款。
 
  狗屎拉到小区绿地:最高可罚一百元
 
  “真是的,又踩到了!”这几天,家住杨家坪直港大道的余先生很郁闷,连续两天在小区内跑步、健身的他,都不小心踩到了狗屎。
 
 
  《办法》施行后,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,也是违法的。市政部门将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。
 
  携犬只逛商场:犬只可能被收容
 
  《办法》施行后,养犬人携犬只出入机关、医院、学校、体育场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商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、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,都是不被允许的。若有违反且情况严重者,相关部门将对犬只予以收容。
 
  丢弃犬只尸体:最高可罚一千元
 
  “这是谁呀,这么缺德!”在南岸区一小区内,一只白色小狗的尸体被人随意丢弃在垃圾堆旁,散发出阵阵恶臭。
 
  《办法》中要求,犬只死亡的,养犬人不得随意丢弃,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。如有违反,公安部门将予以警告,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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